
2010年09月07日 星期二
招聘具有医学、药学、医疗器械、生物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律师启事(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09-04-08 10:00
招聘启事
为适应本所医疗纠纷、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化法律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所特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专职律师。
条件如下:
1、有医学、药学、医疗器械、医药法律、生物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了司法执业资格,完成了律师实习阶段,并具有了一定的独立办案能力;
3、热爱律师工作,并有志于从事医疗纠纷、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化法律服务;
4、具有从事律师工作的良好素质,思维敏捷,应变力强,工作勤勉;
5、个人品德良好,并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6、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强,并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7、年龄在30岁以上,50岁以下,男女不限;
8、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
热诚欢迎志同道合者加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