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09月09日 星期四
招聘具有医学、药学、医疗器械或生物化工专业学习背景,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启事(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09-04-08 10:30
招聘启事
为适应本所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所特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具有医学、药学、医疗器械、生物、化工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律师。
条件如下:
1、有医学、药学、医疗器械、生物、化工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了司法执业资格,完成了律师实习阶段,并具有了一定的独立办案能力;
3、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或已通过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4、热爱律师工作、专利代理工作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并有志于从事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
5、具有从事律师工作及专利代理工作的良好素质,思维敏捷,应变力强,工作勤勉;
6、个人品德良好,并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7、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强,并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8、年龄在28岁以上,50岁以下,男女不限;
9、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
热诚欢迎志同道合者加盟!


